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大家关注 > 正文
    购物车
    0

    《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

    信息发布者:太白六月雪
    2017-03-04 20:48:00   转载

     最近,记者从我县民政局了解到,省民政厅日前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和登记员行为,以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规范》共分十二章一百五十五条,对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配置要求,对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婚姻家庭辅导、监督与管理等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其中,婚姻登记机关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或者谋取其他利益,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收取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除此之外,对前来办理手续的当事人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

      婚姻登记处主任杨亚会:“现在这次新的规范要求必须是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离过婚来领结婚证的时候必须是你的离婚证件和离婚手续才能办理法院判决离婚的必须要这个离婚生效书。”

      通过对以上的修改,第一、确保了离婚人,就是自己人办自己的结婚证,杜绝了冒领或者是把 证件用到其他的地方;第二、对离婚再结婚的这一块,确切的保障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杜绝这个虚假冒领。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