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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是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措施。近日,市场信息报记者在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汤峪镇采访时了解到,投资400万元复垦的土地, 承包者以每亩30元/年的价格取得了承包权。村民质疑,这其中是否隐含着其他问题。
一年的承包费不到一盒烟钱
眉县汤峪镇屈刘堡村位于太白山山麓 ,自然景色优美,自然资源丰富,历史文化悠久。依托太白山景区的优势,该村已成为旅游度假 、旅游、餐饮、度假和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村落 。 2012年,屈刘堡村约749亩荒滩地被复垦,复垦费用400万元。2013年该村村民刘小平、刘社红和刘宏军等三人承包了这749亩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每亩地承包费60元/年.2014年,国家征用了其中的230亩地,每亩地给村上赔偿3.3万元(不含地面附着物)。
2014年年底,刘小平、刘社红和刘宏军等三人承包合同到期。
2015年开始,原承包人刘宏军一人承包剩余的410亩地(水渠、塄坎和路基以外的实有目数)。刘宏军与村上签订的是无期限合同,承包费一年交一次。地里的房屋、场地和水井由其无偿使用。而承包费也由过去的每亩60元/年降至每亩30元/年。
“哪里有这么便宜的地价,一年的承包费还不到一盒烟钱。”村民刘化军(化名)说:“邻村一亩地一年的承包费300元。”“这还叫承包费?说好听些,是把村上的地当作人情送出去了。”村民刘小平说道。
屈刘堡村村委会主任王军勤告诉记者,当初决定把这些地让刘宏军承包时,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村支委、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10个人在一起商量后,决定由刘宏军按每亩30元/年的标准承包。
“承包费确实太低了。”王军勤说,面对每亩30元/年的承包费,村民们意见很大。
屈刘堡村支委书记关秦怀说,承包费之所以定的低,是因为承包者要对地里权属于村集体的桃树进行管理,还要保证地里不长杂草。
针对关秦怀的说法,许多村民不以为然。刘小平说,想承包这块地的人多得很,没关系承包不上。“一年想出150元(每亩)的人都有。”
低价承包费背后或有“猫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第四款、 土地承包经营方案;第九款、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
陕西秦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说,村上仅凭村支委、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10个人在一起商量后,把土地对外承包,并制定廉价租金,从程序和实体上都是违法的。
因此,对涉及土地承包和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事先召开村民会议通过方可办理。
刘小平说,低价承包费背后有着很大的问题,高出5倍价钱的村民想承包却承包不到这块地,而一亩地一年只花30块钱的人,轻而易举承包到手了。“这里面能没有问题吗?”
低价征地问题最突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时曾指出,当前农村急需解决七大问题:农村家庭教育负担沉重;农民看病难、医疗保障程度低;财政支农资金难以统筹使用;城市对农民工“经济接纳,社会排斥”;低价征地是当前损害农民利益的最突出问题;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民的信贷需求 ;市场谈判地位低,自我服务组织的发育缓慢。
低价征地是当前损害农民利益的最突出问题。低价征地已成为新时期“以农养工,以乡养城”的一种新形式。来自江苏的调查表明,在全省农地转用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得60%~7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25%~30%,而农民只得5%~10%。我国正处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业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
据估计,目前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高达4000万~5000万人,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当前工作重点。
在低价征地棘手问题存在的同时,大量优质土地被廉价出租,这将势必激化或导致更多问题的出现,长此以往,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本报记者 李军平)